随着电子商务经济日益火热✿★✿✿,快递到家✿★✿✿、足不出户的便利和快捷让线上购物成为了人们的一种全新生活方式✿★✿✿。网络购物的特点决定了消费者无法在购买商品时看到实物✿★✿✿,那么促使买家对该商品达成购买意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商品的推荐度✿★✿✿、好评率以及店铺信用分✿★✿✿。
以最知名✿★✿✿、国内使用频率最高的电子商务平台之一——淘宝为例✿★✿✿,当你想要购买一件商品时✿★✿✿,将关键词打入搜索栏✿★✿✿,下方便会弹出与关键词对应的各种商品bifa✿★✿✿。商品的排序方式✿★✿✿,首先看店铺有没有给自己买推广✿★✿✿,其次就是综合销量✿★✿✿、评价以及店铺信誉度等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系统会自动将综合评分较高的店铺商品优先推送✿★✿✿。要想一直让自己店铺的商品在最前列✿★✿✿,淘宝的推广费用也相当高昂✿★✿✿,于是某些店家便以虚增销量✿★✿✿、虚构好评等方式✿★✿✿,将自己的系统综合评分提高✿★✿✿,以达到提高商品推送位次✿★✿✿、吸引消费者购买的目的✿★✿✿。因网络购物需要买家先创建订单✿★✿✿,卖家发货✿★✿✿,买家收到商品确认没有问题后再点击收货按钮✿★✿✿,将钱款打入卖家账户✿★✿✿。如果交易过程中没有物流信息✿★✿✿,这种虚假订单便很容易被平台系统识破✿★✿✿,从而导致店铺被限制交易甚至封店✿★✿✿,因此虚假物流✿★✿✿、空包快递在网络刷单过程中就承担了相当重要的任务✿★✿✿。
当下✿★✿✿,互联网技术向纵深发展✿★✿✿,给空包快递赋予了更多内涵✿★✿✿。现如今✿★✿✿,通过空包网✿★✿✿,购买者只需提供收发货地址等✿★✿✿,即可形成完整的物流信息ta66.app番茄社区✿★✿✿,经营者无需寄出真实物品✿★✿✿,也不存在快递流转和签收✿★✿✿。一些快递企业与经营者串通✿★✿✿,利用快递空包虚构交易量✿★✿✿,制造虚假商业信用✿★✿✿,既违背诚信✿★✿✿,更违反法律✿★✿✿。
最开始网络刷单主要是寄送空无一物的包裹✿★✿✿、或内容物为几毛钱廉价物品的包裹✿★✿✿,使用该包裹产生的真实单号在电商平台上虚构真实物流✿★✿✿。但这种方式成本较高✿★✿✿,一单需要几块钱✿★✿✿,无法满足大批量刷单的需要✿★✿✿,由此便出现了“空包网”这种新形式✿★✿✿,选好需要的快递公司以及适用的电商平台后✿★✿✿,输入发货✿★✿✿、收货地址和内容物重量空包网就会自动生成相应物流单号✿★✿✿,只需要支付相应价款即可获取✿★✿✿,一个物流信息只需花费几毛钱甚至几分钱✿★✿✿。
今年五月✿★✿✿,江苏首例“空包”案宣判bifa✿★✿✿。被告人李某之前从事快递工作时了解到有网店需要发空包增加销量的情况✿★✿✿,于是建立了数个“空包”销售网站并开设公司✿★✿✿,招募人员进行维护✿★✿✿、运营✿★✿✿,从快递公司处购买快递单号✿★✿✿,导入“空包”网站售卖✿★✿✿。卖家在该网站购买单号✿★✿✿,自行录入虚假的发货✿★✿✿、收货信息✿★✿✿,网站运营将这部分信息批量导出✿★✿✿,发给涉案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在快递系统自动生成虚假物流记录✿★✿✿,李某公司从中赚取差价必发bifa必发bifa官方网站✿★✿✿。✿★✿✿,✿★✿✿。最终法院认定李某等6人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2017年✿★✿✿,全国“组织刷单炒信入刑第一案”在杭宣判ta66.app番茄社区✿★✿✿。为打压竞争对手✿★✿✿,浙江义乌一服饰公司负责人钟某某通过QQ雇佣召集刷手✿★✿✿,谎称被害人的店铺是自己的✿★✿✿,指使刷手恶意刷单✿★✿✿,造成店铺损失4万余元✿★✿✿,并使其网店面临违规处罚等风险✿★✿✿。金华中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钟某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而作为恶意刷单的空包物流提供方✿★✿✿,“空包网”运营者很有可能作为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帮助犯进行追责✿★✿✿。
2019年✿★✿✿,温州市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追踪“空包刷单”服务广告语✿★✿✿,最终查获一起苍南县网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空单网”网站✿★✿✿,通过销售空包快递单号为他人网络虚假交易提供便利的案件✿★✿✿。这也是温州市首例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的刷单案件✿★✿✿。
我国刑法设立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目的是为了解决网络犯罪中带有预备性质的行为如何处理的问题✿★✿✿,将刑法规制的环节前移以适应惩治犯罪的需要✿★✿✿。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法律规定列举了三种具体行为模式✿★✿✿,即“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空包公司设立的空包网站通过常见普通引擎就可以直接在网络上搜索到✿★✿✿,并通过各种渠道发送“空包代发”业务信息✿★✿✿,因此认定该条文中“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内涵和外延就格外关键✿★✿✿。2019年✿★✿✿,有相关司法解释对《刑法》第287条中规定的“违法犯罪”进行了阐述✿★✿✿,其范围包括犯罪行为和属于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类型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根据范围限缩以及同质化解释原则✿★✿✿,司法解释释明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中✿★✿✿,“违法犯罪”的范围应当包括犯罪行为和尚未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则被排除在外✿★✿✿。刑法设立该罪最主要的考量是将可能发生的重大违法行为以及犯罪行为更快地在事前予以制止✿★✿✿,将预备行为作为实行犯对待✿★✿✿,从而预防后续社会危害性更大行为的发生✿★✿✿。因此✿★✿✿,能够符合刑法中关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行为以及与诈骗有相当危害程度的重大违法行为✿★✿✿,可以考虑属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中“违法犯罪活动”的范畴✿★✿✿。
空包公司发布的空包快递✿★✿✿、空包物流信息✿★✿✿,究其本质✿★✿✿,仅从内容来看本身并不涉嫌违法犯罪✿★✿✿,因此法条规定的第一✿★✿✿、第三项行为模式是能否入罪的关键考量✿★✿✿,即发布空包网信息的目的是否指向违法犯罪事实✿★✿✿。
为了防止主观归罪危险✿★✿✿,认定犯罪必须坚持从客观到主观的思考路径✿★✿✿。空包网的目标客户群体主要有两类bifa✿★✿✿,第一类是刷单炒信的卖家✿★✿✿,第二类是意图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人✿★✿✿。针对后者专门设立空包快递网站和公司当然属于刑法规制的范畴✿★✿✿,而如果仅是针对前者✿★✿✿,笔者认为不能想当然的认定其也构成犯罪✿★✿✿。正如前文所分析的✿★✿✿,“违法犯罪”包括符合刑法构成要件的犯罪行为和重大违法行为✿★✿✿,但并不是任何符合具体刑法分则构成要件的罪名都能够列入其中✿★✿✿,而必须是与条文明确列举的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行为方式有相当程度的危害性和性质相似性的犯罪行为或重大违法行为✿★✿✿。如果对于“违法犯罪”的认定范围过大bifa✿★✿✿,必然会导致产生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口袋罪”化的风险✿★✿✿,既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又与立法目的背道而驰✿★✿✿。
如果行为人设立空包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给电商平台店铺经营者刷单炒信提供方便✿★✿✿,自己从中赚取差价✿★✿✿,那么判断其是否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关键就在于空包物流信息的被提供者✿★✿✿,也就是商家✿★✿✿,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什么犯罪✿★✿✿。网店卖家的刷单行为包括两种✿★✿✿,一是正向刷单✿★✿✿,即给自己的店铺✿★✿✿、商品虚增销量✿★✿✿、炒作热度✿★✿✿、虚构好评✿★✿✿;二是反向刷单✿★✿✿,即给竞争对手的店铺大量刷单✿★✿✿,或是通过大量订单给予恶意差评✿★✿✿,或是让电商平台系统检测到异常✿★✿✿,从而对其竞争对手进行处罚或封店处理✿★✿✿。
首先✿★✿✿,网店卖家可能会因虚构销量✿★✿✿、好评bifa✿★✿✿,提高信誉度✿★✿✿,从而误导消费者到其店铺中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当然并不全都属于这种类型✿★✿✿,有些店铺商品无任何质量问题✿★✿✿,刷评价和销量只是为了流量)✿★✿✿,从构成要件上分析✿★✿✿,商家只是虚构了自己的销量✿★✿✿、评价等情况✿★✿✿,而最终选择权和决定权在消费者手中✿★✿✿,因此很难说其构成诈骗罪✿★✿✿,而这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政违法行为也够不上重大违法的程度✿★✿✿。其次✿★✿✿,网店卖家刷单炒信没有利用新闻传媒进行公开宣传✿★✿✿,也与虚假广告罪的手段行为不相符合✿★✿✿。因此✿★✿✿,对于“正向刷单”来说bifa✿★✿✿,空包网服务的购买者✿★✿✿、使用者不构成犯罪✿★✿✿,空包网运营者也就不能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针对笔者上文提到的“反向刷单”✿★✿✿,即网店卖家通过空包快递的方式给竞争对手恶意刷差评或是干扰其正常经营✿★✿✿,是否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笔者将在下一部分作详细分析✿★✿✿。
我国《刑法》第276条规定了破坏生产经营罪✿★✿✿,因该罪设立的时间比较早✿★✿✿,信息化时代除了传统第一✿★✿✿、第二产业✿★✿✿,应当也包括对为了满足他人生活和消费需要而开设的商业店铺之保护✿★✿✿。立法者在行为手段举例式规定后还补充了兜底性表述✿★✿✿,即除了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以外✿★✿✿,还可以用“其他方法”对生产经营进行破坏✿★✿✿。刑法上认定“破坏”✿★✿✿,不仅关注是否在实体上产生不可逆的毁损✿★✿✿,还包括探查是否导致功能障碍✿★✿✿,即通过不损害物理性质的手段使其用途无法再正常发挥✿★✿✿。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破坏他人生产经营更常用的手段则是以互联网为媒介✿★✿✿、损害资产和信誉✿★✿✿,具有非实体性的特征✿★✿✿。关于“其他方法”的解释✿★✿✿,有力的观点认为应当进行同类解释✿★✿✿,即指行为方式与行为对象的同类✿★✿✿:一方面✿★✿✿,行为必须表现为毁坏✿★✿✿、残害等损毁行为✿★✿✿;另一方面✿★✿✿,行为所损毁的对象必须是机器设备✿★✿✿、耕畜等生产工具✿★✿✿、生产资料✿★✿✿。[4] 对于破坏生产经营罪来说✿★✿✿,为了保障刑法的谦抑性和底线性✿★✿✿,立法通过列举加兜底的方式对手段行为内涵和外延做了界定✿★✿✿,即必须与之前详细描述的举例式规定相类似且程度相当✿★✿✿,才能认定属于“其他方法”✿★✿✿。
从条文中可以明显看到✿★✿✿,刑法规定该罪是为了规制工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不正当破坏行为✿★✿✿,而基于互联网的数字虚拟经济则不在此列✿★✿✿。破坏生产经营罪从立法之初就是为了防止对实体性第一✿★✿✿、第二产业及相关生产工具✿★✿✿、营业场所的损害✿★✿✿,这种损害指向性较为明确✿★✿✿,是通过对生产经营相关具象要素进行实体化破坏✿★✿✿,导致他人因硬件设施受到影响而出现生产停滞✿★✿✿、经营无以为继的状态✿★✿✿。刑法条文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其他方法”理应认定为是与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类型相同且程度相当的手段✿★✿✿,即破坏对象必须为具体实在的生产经营硬件设施✿★✿✿,破坏手段和强度必须是毁损或使其丧失相关功能✿★✿✿,而不能理解为任何影响到他人生产经营的行为都属于该罪规制范畴✿★✿✿,否则就有类推解释之嫌✿★✿✿。也就是说✿★✿✿,电商经营者恶意给自己的竞争对手反向刷单✿★✿✿,影响其店铺信誉✿★✿✿、正常营业等✿★✿✿,不属于使用了符合破坏生产经营罪手段行为的方式✿★✿✿,不构成该罪✿★✿✿。
综上✿★✿✿,如果行为人建立空包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给电商刷单提供服务✿★✿✿, 因购买空包物流的网店卖家本身利用空包网给他人反向刷单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和重大违法✿★✿✿,没有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成立空间✿★✿✿,则“空包网”运营提供者✿★✿✿,即使知道购买者的真实意图✿★✿✿,也不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帮助犯✿★✿✿。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笔者上文提到的刑法解释原则✿★✿✿,从概念中可以清晰看到✿★✿✿,非法经营罪主要规制的是涉及国家有特殊限制或禁止的业务商务礼品✿★✿✿,即便条文最后添加了一兜底性条款✿★✿✿,也必须将“其他非法经营活动”的范围限制在与举例式规定本质相类似的行为内bifa✿★✿✿。
空包网的本质也是一种快递服务✿★✿✿,快递业本身并非国家专营或限制经营的业务✿★✿✿。此外bifa·必发(中国)唯一官方网站✿★✿✿。男士礼物✿★✿✿,✿★✿✿,非法经营的前提是存在合法经营✿★✿✿,事实上✿★✿✿,只有具备了真实的发件方✿★✿✿、收件方以及运输物件并支付运费✿★✿✿,才能生成一个正常流转的物流信息ta66.app番茄社区✿★✿✿。快递公司作为货运合同的承运人✿★✿✿,快递单号和物流信息只是其提供给收发双方用以追踪快递运送进度的✿★✿✿,并没有任何经营和业务上的意义✿★✿✿。设立空包网确实会对快递业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影响ta66.app番茄社区✿★✿✿,不能说是合法的✿★✿✿,但这种行为并不存在诸如“合法批量生成并导出非空包快递物流信息”的前置性行为✿★✿✿。唯一确实合法合理的行为也只有发件人为了将真实物品移交给收件人而支付运费托快递公司寄递的情形✿★✿✿。既不存在国家专营✿★✿✿、限制营业的业务✿★✿✿,也无任何合法的经营前提✿★✿✿,因此建立运营“空包网”不能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综上✿★✿✿,在互联网经济如火如荼的今天✿★✿✿,即使空包网对电子商务秩序和快递服务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在现有立法✿★✿✿、司法体系框架之下不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不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也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5年9月1日✿★✿✿,是华东地区首家以商事犯罪辩护与防控为特色的合伙制刑事专业律所✿★✿✿,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浙江分中心挂靠单位✿★✿✿。业务范围包括刑事辩护ta66.app番茄社区✿★✿✿、控告申诉✿★✿✿、被害人代理✿★✿✿、职务犯罪咨询✿★✿✿、企业合规与反舞弊✿★✿✿,以及各类刑事风险防范✿★✿✿。
厚启所的使命✿★✿✿,是“为维护人的自由与尊严而优雅地战斗”✿★✿✿。受到刑事追诉后✿★✿✿,获得及时有效的律师辩护✿★✿✿,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厚启的核心使命✿★✿✿,是在刑事法律服务中✿★✿✿,力求在程序内穷尽一切法律手段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利✿★✿✿,以维护其自由与尊严✿★✿✿。
厚启所的愿景✿★✿✿,是打造一家“学术为基✿★✿✿、技能为本✿★✿✿、规模适度✿★✿✿、辐射全国的刑事精品所”✿★✿✿。厚启注重学术研究✿★✿✿,精研刑辩技术✿★✿✿,不追求最大的规模与最高的收费✿★✿✿,力求以最专业的服务为当事人谋取最大的法律利益✿★✿✿。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厚启已成为一家在全国刑辩界具有较高美誉度的刑事精品所✿★✿✿。
厚启的价值观✿★✿✿,是“专业精神✿★✿✿、道德勇气与社会担当”✿★✿✿。厚启人将专业作为立所之本✿★✿✿,精益求精✿★✿✿,不断锤炼✿★✿✿;厚启人恪守律师职业伦理✿★✿✿,杜绝配合办案✿★✿✿,在刑事辩护中真正做到敢辩✿★✿✿、真辩✿★✿✿、善辩✿★✿✿,为维护当事人的法律利益勇于坚持原则✿★✿✿;厚启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以委托案件的标准办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bifa✿★✿✿,通过公益课程与原创成果无私分享厚启经验ta66.app番茄社区✿★✿✿,促进刑事法律服务行业水平的提升✿★✿✿。
厚启所汇聚了一批分别具有大学教师✿★✿✿、检察官✿★✿✿、公安干警✿★✿✿、刑事法研究生背景的刑辩精英✿★✿✿,他们秉承厚启的使命与价值观✿★✿✿,高质量地办理了不少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如安徽马某涉恶✿★✿✿、诈骗案✿★✿✿、江苏郑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案✿★✿✿、上海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江西童某开设赌场案✿★✿✿、湖北刘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案✿★✿✿、山东甘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陕西的薛某涉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甘肃的刘某控告被诈骗案✿★✿✿、广西蒋某开设赌场案✿★✿✿、广东某大型公司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案✿★✿✿、“牛板金”平台集资诈骗案✿★✿✿、金城集团集资诈骗案✿★✿✿、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某厅长受贿案等✿★✿✿,在司法界✿★✿✿、律师同行与当事人当中收获了良好的口碑✿★✿✿。
专业服务是我们的承诺✿★✿✿,有效辩护是我们的追求✿★✿✿,我们将穷尽一切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自由与尊严✿★✿✿。
bifa|
bifa·必发(唯一)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ynjswhg.com
2024-04-09 00:11:01
领先制作工艺
行业领先制定工艺
免费领取内页
免费更换笔记本内页
专业顾问上门
专业顾问上门服务
365天无忧售后
享受极致定制体验


